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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34        返回列表
中山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

2020年0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规明确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在初次生产上市或者进口前,需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取得注册证后方可生产、进口。

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如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实验室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获得的研究数据及评价结论、相关科学文献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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