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备案所需材料
(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信息;
(二)产品名字信息内容;
(三)产品配方(包含原材料编号、原材料名字、百分含量、应用目地、原材料安全生产信息);
(四)商品实施的规范;
(五)商品标签样版、销售包装照片;
(六)产品检测报告(满足条件能免毒理学);
(七)商品安全风险评估材料。
别的:
(一) 办理备案的时候在国家食药监局指定网站上传商品作用声称根据的引言(2022年1月1日起);
(二) 每一年向担负办理备案相关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生产状况,及其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国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的现象。
免毒理学情况:
一般化妆品的生产公司已经取得该国(地域)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生产制造质量认证体系有关认证证书,且产品品质风险评估结果能充分确定安全性的的,免以递交该产品毒理检测报告。
有以下情形除外:
1、商品声称婴儿和小孩所使用的;
2、产品使用仍在安全监控中化妆品新原料的;
3、依据量化分析等级分类得分结论,办理备案人、地区责任者、制造业企业被列入关键管理对象的。
有好几个制造业企业制造的,全部制造业企业都已获得该国(地域)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生产制造质量认证体系有关认证证书的,即可可免于递交毒理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