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评价路径来说,化妆品功效评价方式大体上分为:人体法(即人体功效实验)、消费者使用数据)、实验室法、文献资料证明。
根据法规要求,不同功效宣称,有规定对应的评价途径,具体如下:
1、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并由具备资质的实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2、仅具有保湿和护发功效的化妆品,可以通过上述四种途径中的任一种方式评价;
就评价路径来说,化妆品功效评价方式大体上分为:人体法(即人体功效实验)、消费者使用数据)、实验室法、文献资料证明。
根据法规要求,不同功效宣称,有规定对应的评价途径,具体如下:
1、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并由具备资质的实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2、仅具有保湿和护发功效的化妆品,可以通过上述四种途径中的任一种方式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