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0497606
新闻中心
梅州Ⅲ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3-04-15        浏览次数:32        返回列表
梅州Ⅲ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样式,由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印制。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作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核心提示:Ⅲ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报,Ⅲ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
刚发布的文章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16号泰邦科技大厦810
  • 电话:13530039267
  • 手机:18620497606
  • 传真:+86-755-3330 9019
  • 联系人:兰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