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并由具备资质的实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梅州化妆品功效检测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79 返回列表
1、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并由具备资质的实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核心提示:化妆品功效检测 刚发布的文章 |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