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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发布时间:2023-04-08        浏览次数:55        返回列表
汕头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A.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发布的广告含有医疗器械名称、产品适用范围、性能结构及组成、作用机理等内容的,应当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B. 法律责任

未经审查批准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以及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与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依据《广告法》予以处罚;构成虚假广告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广告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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