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0497606
新闻中心
台州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38        返回列表
台州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化妆品国家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

  化妆品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核心提示:进口化妆品备案,进口化妆品申报,进口化妆品申报服务,化妆品备案代理,化妆品备案申报代理
刚发布的文章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16号泰邦科技大厦810
  • 电话:13530039267
  • 手机:18620497606
  • 传真:+86-755-3330 9019
  • 联系人:兰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