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料来源。
1.新原料来源包括化学原料、植物原料、矿物原料、生物技术原料(如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和蛋白质工程来源等)等。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对申报注册和进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来源予以明确,并根据原料来源,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
2.新原料应当是单一来源,不应是经过物理方法混合而成的复配原料,在原料生产或制备过程中由于技术上不可避免原因导致多种成分同时存在的除外。如:为保护原料而添加的溶剂、防腐剂、稳定剂等成分,或通过化学反应或发酵过程不可避免产生的与原料同时存在的其他成分等情形。
在原料生产或制备过程中由于技术上不可避免原因导致多种成分在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还应当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不可避免共同存在的相关研究资料、原料组成及相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