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20497606
首页 > 新闻中心 > 汕尾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
新闻中心
汕尾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
发布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60        返回列表
汕尾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

三、消毒产品审批和备案规定

1、需要行政审批(即常说的消字号批件)的进口消毒产品

      新消毒产品需要取得消毒产品许可批件。新消毒产品包括: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

2、需要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即常说的消字号备案)的进口消毒产品

      第一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先做好安全评价报告,并在全国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平台完成备案,获得备案审核通过并公示。

3、不需要备案和许可的消字号产品

      第三类消毒产品,不需要做备案,企业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对应技术要求即可生产和上市销售。


四、备案要求及说明

备案要求:

第一类、第二类消毒产品首次上市时,产品责任单位应当对产品做卫生安全评价,评价须有完整的科学依据,形成《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并将该评价报告和其他备案所需整套资料,提交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 由境内责任单位注册所在地卫健委对所提交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给予公示,以供公众查询。

评价内容:

卫生安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质量标准、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其中,消毒剂、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还包括产品配方,消毒器械还应当包括产品主要元器件、结构图。


核心提示:进口消毒产品(器械),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申报,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进口消毒产品
刚发布的文章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16号泰邦科技大厦810
  • 电话:13530039267
  • 手机:18620497606
  • 传真:+86-755-3330 9019
  • 联系人:兰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