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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产特殊化妆品备案申报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35        返回列表
福州国产特殊化妆品备案申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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